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专职实验岗位工作安排,经过公开招聘专业技能考试选拔,学校将于2023年1月5日组织面试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通过学校专业技能考试的专职实验岗位应聘人员。未通过专业技能考试的,学校将会以人才招聘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通知。
二、面试考核安排
面试考核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14:30。
面试考核地点:南京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考生应在1月5日下午13:30前到达学校二号门外(具体位置见地图附件),统一于学校二号门乘坐大巴前往学术交流中心,测温后前往面试等待区。
校区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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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面试
等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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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校区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实验中心-专职实验岗 |
第二
会议室
(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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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专职实验岗(一) |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专职实验岗(二)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实验中心-专职实验岗 |
理学院 |
物理实验中心-专职实验岗 |
力学实验中心-专职实验岗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分析测试中心-专职实验岗 |
第三
会议室
(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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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 |
工程训练中心-专职实验岗 |
江阴校区 |
江阴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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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与实验中心-专职实验岗 |
三、健康应试要求
1.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健康防护。赴考时,应提前准备好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前熟悉考点,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保持安全距离。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并接受体温测量。
4.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5.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异常(≥37.3℃),并伴有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可放弃面试。考生如坚持参加面试,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控安排,至备用候考区候考。
6.考生在面试期间出现发热(≥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7.健康应试要求将根据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南京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做好相关准备。
四、考核要求
(一)进入面试考核候场区后,考生需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主动交给面试考核小组秘书保管,待面试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秘书归还考生,如私自保留,一经证实,取消面试成绩。
(二)考生完成面试考核后应立刻离开考场,不得逗留、议论面试内容,如有违反,依情况可取消面试成绩。
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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