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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巴中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 发布时间:2023-07-23 15:11:25 |  访问: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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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已进入巴中市各职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t.sc.gov.cn/)公布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和《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调剂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地点: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11-19会议室(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市政中心11楼)。

(三)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需按照《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上照片(样表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如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回户籍所在村(社区)党支部,原学校又未出具证明材料的,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证明材料。

4.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相应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以及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国家级奖学金等奖励的考生,需提供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面试

面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考务费须自备零钞。

(二)请考生提前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三)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四)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7-5266060。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3日

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tzgg/22252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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