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学宝公务员考试 | 发布时间:2019-08-27 17:54:13 |  访问:11533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暨上海市组织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和研究骨干招聘启事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创建于1920年,是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具备一定临床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国内知名的三级甲等综合性教学医院,医院拥有4位中国工程院院士。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组织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及研究骨干若干。

一、组织工程重点实验室简介

实验室于1997年正式成立,是国内第一家专业从事组织工程研究的基地,目前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组织工程研究理论体系和技术体系,同时建立多学科共同参与、相互交叉、相互促进的研究机制。实验室是上海市科委批准设立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同时是国家组织工程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实验室主体包括细胞培养室、胚胎干细胞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生物力学实验室、组织与免疫化学实验室以及动物实验中心等为基本框架的开放性实验室群。各实验室硬件设施配备齐全,技术强大,为研究工作的开展与对外服务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实验室在整体上已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国内乃至东南亚地区组织工程研究的焦点之一。

实验室拥有一支充满活力与创造性的研究队伍,承担了“973”、“863”等国家级重大课题20余项,科研资金雄厚,实验技术精湛,发表了多篇高水平论文,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高度认可。

二、岗位应聘要求

(一)实验室主任

1、年龄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或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相当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入选或符合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的杰出人才优先考虑;

3、在实验室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上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眼光,学术思想先进,能提出具有可行性的中长期科研规划,研究领域为:组织工程、干细胞、生物材料、生物医学工程和再生医学;

4、在国外拿过nih“ro1”项目或曾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或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曾获得国外同类重要科研项目,同时在专业领域重要sci刊物上发表过系列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能够带领实验室在基础和应用领域科研做出重大成绩。

5、身心健康,为人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实验室研究骨干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或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相当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或具有获得上述人才计划潜力的优秀青年;

3、研究领域为:组织工程、干细胞、生物材料、生物医学工程和再生医学;

4、身心健康,为人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应聘程序

1、报名要求

请符合上述需求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寄至第九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简历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8号楼208室,邮编200011。来信请注明“应聘组织工程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应聘组织工程重点实验室研究骨干”。

2、资格审查

上海第九人民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及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交通大学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岗位待遇

录用者将提供优厚的年薪,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以及适宜的办公用房和实验室,并根据科研工作需求配备锐意进取的科研团队,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email:jyrlzyc@126.com

电话: 021-63135005,021-63153251

联系人:金老师 周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2019年8月26日

推荐:更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沈阳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沈阳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沈阳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