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国企招聘 >

2023年甘肃天水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50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12-07 07:19:30 |  访问:850

天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9年,2000年由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天水师范学院,2013年开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2023年1月天水师范学院更名大学列入甘肃省 十四五 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学校现有中国史、生态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和数学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体育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等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0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物理学、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三)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副高级及以上人员原则上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要求:博士和副高级人员原则上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内,正高级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内,条件特别突出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

(五)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根据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由学校研究是否纳入引进专业(学科)范围。

四、有关待遇


4.按照实际聘用岗位享受校内岗位津贴,并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每月发放1000元博士津贴;

5.按照学校规定解决家属工作及子女入学入园。

6.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办理 陇原人才服务卡 ,并享受医疗、旅游、减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注:安家补贴(含 陇原人才服务卡 安家补贴)均为税后一次性发放;符合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随时联系,待遇采取 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的方式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2.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将个人详细简历发至报名电子邮箱:rsczp@ts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 招聘单位+专业名称+姓名 ,如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中国古代文学+李某某 ,也可直接电话联系招聘学院。

(二)资格审查和科研成果认定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我校人事处或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学院负责,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和来校考察考核具体事宜。我校根据校内科研成果认定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专业水平进行认定和考核。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组织进行,根据不同岗位,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

(四)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考察,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公示、审批及备案

1.体检。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2.公示。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档案材料等,由学校会议审定并研究聘用。

4.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工作协议,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七、联系方式

天水师范学院人事处:孟老师  招聘邮箱:E-mail:rsczp@tsnu.edu.cn   联系电话:0938 8363713 15809426411 微信:mqy8652

监督电话:0938 8361867

学校网址:http://www.tsnu.edu.cn/

人事处网址:http://rsc.tsnu.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60号

天水师范学院

2023年11月25日

推荐:更多2023年甘肃天水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50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沈阳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沈阳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沈阳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