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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19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5 02:58:00 |  访问:26

为进一步充实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力量,完善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全区范围内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面向全区招聘19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通知上岗,上岗时间以大东区残联通知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沈阳市大东区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4年6月14日之前,含2024年6月14日);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签发日期须在2024年6月14日之前,含2024年6月14日);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5日(含)至2006年6月14日(含)期间出生〕;

(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经过语训后能进行日常交流的三、四级言语残疾人,以及经过语训、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能够进行日常交流的听力残疾人;

(八)热爱残疾人工作,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适应工作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理论及实际操作基础;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待上岗期间如出现上述行为同样取消聘用资格。

(十)区残联将对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岗位进行统一调配,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公告》发布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dd.gov.cn)及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报名信息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2倍时,将调整招聘人员户籍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16时至2024年6月23日16时。

2.线上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m/eBRYmG0.aspx#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69185248

4.线上报名时,查询到报名信息,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

5.咨询电话:024-24869991。

咨询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3日

(法定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12A层1311室。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报名信息表》原件(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报名信息表需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初审加盖公章,街道残联复审加盖公章,区残联终审加盖公章)(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A4纸);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6)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8)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招聘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9)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3:2: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三科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服务残疾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社区基础知识、残疾人工作者实用知识、应用写作、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考试通知为准。请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

2.计算机考试。考试内容为办公软件应用及计算机网络应用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4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考试安排以考试通知为准,请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

笔试和计算机考试完成后,按确定的比例分值计算笔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科成绩之和,按两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2: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的两科成绩之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笔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五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为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方可开展笔试考试。实际笔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分别考核应聘人员身体条件、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能力等。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科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分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和岗前体检两部分。残疾评定需应聘人员到大东区指定残疾评定医院重新评残,残疾评定结论与原残疾人证不一致的,以本次评定结论为准。岗前体检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进行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时本人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记录证明(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截图打印:http://zxgk.court.gov.cn/)、个人征信证明(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即可打印)、中国共产党党员需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无党纪政纪处分证明。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于公开招聘的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通知上岗聘用。区残联根据工作需要,对正式上岗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进行分配。聘用后缴纳“五险一金”,不能正常转入缴纳“五险一金”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进行等额递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不服从岗位分配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通知上岗前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其他待遇,也不履行任何签约手续,不视为聘用。

四、管理及待遇

按照《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大东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实施方案》精神,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正式聘用后,实行实名制属地管理。区残联不定期对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的表现情况进行抽查、评价,指导、监督街道、社区开展管理考核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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